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😢我還需要多少場講座,才能洗刷一篇報導帶來的恐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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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(29)屏東傷人案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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😢我還需要多少場講座,才能洗刷一篇報導帶來的恐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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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(29)屏東傷人案震驚全台,幾乎所有人都在問:說好的「社會安全網」呢?該案行為人具長期精神科病史的背景更被諸多新聞媒體強調,似乎直指此次犯案原因就是因為「他有精神病」。

精神疾病是否真的等於暴力犯案的原因?究竟我們該如何看待這次的案件,我們又能怎麼做呢?我是雨仙,本身是情感型思覺失調症病友,我想作為精神病病友分享我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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📍精神疾病=具暴力行為?刻板印象只會加深社會恐懼

「有精神疾病」和「有暴力行為、重大刑案前科」,並不是絕對的因果關係。

我經常以精神病病友的身分在全台各地演講。在演講前,我常常問在座聽眾一個問題:你印象中上次看到「神經病」是什麼時候?你感覺如何?

常常得到的答案是:看到路上衣衫不整散發異味的流浪漢、隔壁照三餐叫囂吵鬧的鄰居、捷運上陰陽怪氣喃喃自語的婦人,看到他們覺得討厭又害怕。

這確實是很多人對於「精神疾病」的印象與感受,似乎罹患精神疾病的人就是骯髒、沒成就、無法社交,又像是顆令人害怕的不定時炸彈。

很多人知道我是病友後,第一反應就是「哇,你看起來很不像耶!」其實,學校的同學老師、公司的同事上司、教會的弟兄姊妹、佛堂的師兄師姐、自己的親戚好友,都有可能是精神疾病患者。他們和你我一樣按時上班上學、有喜怒哀樂、有喜歡的討厭的人事物,如果不說,或許你都不曾發現他們有精神疾病。

許多有精神疾病的人就和你我一樣安安份份的生活著,也有些身心健康的人卻犯下令人害怕的罪刑。當我們看見一個人犯罪,不該只看到他的疾病,並認為他的疾病一定就是犯罪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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📍醫院病房不是關押犯人的場所,而是提供治療的地方

許多人認為,犯下重大刑案的精神病人就該「關在醫院關到死」,但醫院是關押犯人的場所,還是提供治療的地方呢?我想答案很鮮明。我認為,任何需要醫療救治的犯人,確實有權也應該接受妥當治療;任何犯刑的病人,也應該接受適恰的懲處。讓醫療回歸醫療功能,而非期望透過無限期的住院,把問題藏起來眼不見為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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📍醫療自主與提供治療並非二選一的選擇題

作為病人,我認為真正的醫療自主,是在病人能夠知道自己有哪些療程選項,以及這些選項的風險後,有能力為自己做出最適合的醫療決策。但在台灣現況,許多病友及家屬並不知道有哪些治療選項、有哪些可用資源,只能在病人符合「傷人與自傷行為」時才強制就醫,急性病房待完三周後就辦理出院回家。在醫院與家之間,沒有提供完整的出院規劃,沒有提供病人銜接適應的環境,也沒有提供給陪伴者喘息的可能。

但急性病房與家之間,真的沒有其他可能性嗎?難道病人只能在兩者之間反覆遊走?其實,還有轉介慢性病房、日間病房或其他社區康復之家等等選擇,只是陪伴者與病人不知道資訊、不知道哪裡尋求幫助尋找資源,讓選項只剩下「看著病友被架上救護車緊急送醫」與「讓病友待在家裡好不放心」的兩個選項。

精神病友的醫療選擇不應該是要或不要的二選一。

#看完這篇文章的你能做什麼?

1.拒絕轉貼聳動的新聞,嗜血的新聞標題無助於讓社會變得更好,只會加劇一般大眾對病友的恐懼

2.在日常生活中表達自己的善意。很多人會在書包上別個彩虹絲帶表達自己支持同志平權,雖然精神病病友沒那麼多可愛的周邊可以買來表態,但當有人在議論精神疾病、散播對病友的刻板印象時,你可以反駁或出聲制止對方。

3.我覺得很多時候病友跟陪伴者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源,是因為不知道有哪些資源&該怎麼使用。我剛生病的時候也很徬徨。你可以 #轉貼這篇文章,我會在留言區放一些資訊網站跟諮詢專線(包含我最近開始自己架設的資訊網),你的分享轉貼可以讓更多有需要的人看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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